伊克昭盟之伊斯兰教

来源:《伊克昭盟志》(六)(卷三十九 第三章) 时间:2018-08-04 10:14浏览量:6106

第一节 传入

1904年,陕西、宁夏的汉、回民陆续进入鄂托克旗西部靠黄河的陶乐地区报垦牧场一段垦区,从事农业生产,建立了9个移民村。这9个移民村的回民,占垦区居民人数的30%,约380多人。

1910年,上述9个村庄的回民集资,在回民较集中的上八顷地庄建清真寺1座,开始伊斯兰教活动。民国初年,陶乐垦区划归宁夏。自此,伊克昭盟即无回民村庄和清真寺。

1948年年4月,河北省沧州回民王金堂、邢台回民马凤山等来东胜开“和顺成鞍鞋铺”,从此以“和顺成鞍鞋铺”为落脚点,陆续来了10余户回民。

1956年东胜县城关回民发起筹建清真寺,受到东胜县人民政府的支持,在伊盟中学西北角拨地3420平方米。1958年7月,清真寺建成并开始使用。由阿訇王异和伊玛目王金堂等人主持。

随着职工干部队伍中的回民增加,1988年,全盟有回民51户,280人。这些人大部分信仰伊斯兰教,主要居住于东胜市及各旗所在地。

第二节 教义、经卷、节日

伊斯兰教信仰真主安拉,信天仙、信经典、信使者、信死后复活及末日审判。

8条教规:认主独一、知主、公道、畏主、止人干歹、命人行正、远奸、近贤。

伊斯兰教规定教民禁饮酒和禁食自死物,禁食血、猪肉和宰时未念“奉安拉尊名”的牛羊肉等,对猪肉尤为忌恶。

穆斯林男女在封斋或举行拜功前必须作大净。礼拜时必须作小净。

穆斯林男孩12岁、女孩11岁参加主麻礼后被视为正式教徒。结婚时写“一扎布”,念“尼卡哈”。临终时要念经。实行土葬、速葬。

《古兰经》是伊斯兰教的唯一经典,是穆罕默德23年传教活动中的言行录。由他的承继人第一任哈里发文卜白克尔编纂。全书114章,6236节,77934个词,323621个字。它既是伊斯兰教创制的依据,也是穆斯林行为和道德规范的基础。

节日:

(一)开斋节,亦称“肉孜节”,时间在伊斯兰教历的10月1日。所谓“开斋节”就是穆斯林封了一个月斋以后,庆祝斋功胜利完成的日子。这一天上午,穆斯林群众去清真寺举行“会礼”仪式等庆祝活动,而后互祝节日快乐幸福。一般家庭备佳肴,宴请宾朋,互相赠礼。

(二)宰牲节,又称“古尔邦节”,即宰牲献祭的意思。时间在伊斯兰教历12月10日。这一天除宰牲献祭外,还到清真寺举行“会礼”等节日活动。

(三)圣纪,纪念穆罕默德诞辰,时间在伊斯兰教历3月12日,相传此日又是他的逝世之日,故又称“圣忌”。其他节日和纪念日有阿舒拉日、登宵夜、拜拉提夜、盖德尔夜、法图敖节等。

第三节 清真寺

1958年7月,建成伊克昭盟第一座清真寺。礼拜大殿30平方米,浴室80平方米,阿訇宿舍40平方米,库房20平方米。

伊斯兰教清真寺设传教阿訇,专门传授教义各种功课仪式,由亲自朝觐天方的名流充任。掌寺内经典、礼仪、讲训之权。普通阿訇,训诲指导穆斯林礼拜时的一切必要的仪式,为家庭祈祷、诵经、承担寺内外事务。东胜市清真寺规模小,穆斯林人数少,不设传教阿訇,只设普通阿訇。

东胜市清真寺第一任阿訇为河北省沧州人王异。第二任阿訇为河北省新乐县人苏振兴。

协助阿訇的还有伊玛目、海推步、漠福提、散事副等司职。东胜市清真寺只设阿訇和伊玛目两个职司,其他职司均由阿訇兼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