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振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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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振华(1920~1975),原名连文秀,曾用名高玉山、张毅、巴图,蒙古族。土默特旗善岱村人。其父早年参加国民军,后回土默特旗在“老一团”中任军佐副官。

李振华民国15年(公元1926年)在本村上小学,两年后转入莎县县立完小,在刻苦用功之余,经常阅读侠义小说和英雄传奇。幻想做一个非凡人物,以振兴本民族。曾秘密参加学校的“蒙古同学会”。民国18年(公元1929年)家乡大旱,李家颗粒无收,穷亲无援,更加激励他发愤读书,以图进取的决心。小学毕业后经表兄经革陈介绍,民国23年(公元1934年)秋进中央政治学校包头分校师范班学习。民国26年(公元1937年)10月,包头沦陷,学校西迁,李停学回家务农。此时,其家暂住其外祖母居住的美岱召村。

翌年秋,八路军120师715团,在李井泉的率领下开进大青山,建立抗日根据地。一支八路军小分队进驻美岱召村,动员组织抗日救亡运动,李振华到临近村庄动员召集了许多青年,组织了一个“青年救国会”。之后,李振华和本村青年赵德胜由王弼臣送进大青山,通过贾力更过黄河,来到驻绥扎萨克旗绥境蒙政会,由经革陈带到榆林,到达延安。到延安后,李进陕北公学56队学习,加入中国共产党。翌年10月,学习结束,11月参加由吴玉章领导的推广新文字工作。

民国30年(公元1941年)2月,党组织派李振华、奇俊山等到大青山抗日根据地,专搞收发报工作,整天背着电台,在一个排的掩护下,翻山越岭进行紧张的通讯联络。同年4月,他到集宁任区委书记,挑着货郎担以做买卖为掩护,白天走乡串户搜集情报,晚上以说书为名宣传抗日救国。当年10月,被日伪以“共产党嫌疑犯”逮捕入狱,经数次审问、拷打,他都严守机密,未暴露身份。扣押两个月后,因患严重的伤寒病,被扔出监狱,由一老乡收留和照料,病愈后回到大青山。民国31年(公元1942年)1月,经绥西地委审查恢复党籍后,随部队在陶林、集宁、兴和一带打游击。同年7月,在绥西井尔沟一带搞夏征工作,在恶劣情况下完成任务。翌年5月,他回到延安,在中央党校参加整风学习,一年后,到陕甘宁边区政府做秘书工作。

民国34年(公元1945年)5月,李振华奉命来到伊克昭盟(今鄂尔多斯市)。在西乌审部队动荡不定的情况下,他受伊盟工委的指派,到这个部队搞政治工作。他名义上是司令秘书,充当王悦丰的助手和参谋,还兼搞乌审旗蒙汉联合会的工作(任抗联会主任),实际是部队党的主要负责人。当时,党组织尚未公开,政治工作只能以隐蔽方式进行。他努力学习蒙语,了解当地牧民风俗习惯,学习骑术和管理马匹的经验,很快就取得了广大战士和当地群众的信任和拥护。在一些关系党的民族问题上,统一了旗委和西乌审部队司令部的认识。在伊盟历史上有名的“乌拉尔林事件”中,他支持王悦丰的看法,及时作出正确判断,果断采取应急措施,减少了党组织和部队的损失。

民国36年(公元1947年)初,李振华任中共乌审旗旗委组织部长,主要负责西乌审旗部队的工作。同年夏初,伊盟武装力量统一整编为伊盟蒙汉支队,西乌审部队编为二大队,王悦丰成为蒙汉支队司令,李振华留任二大队教导员,兼乌审旗副书记。翌年初,伊盟党组织分为伊东、伊西两个工委,李振华为伊东工委委员。准格尔旗解放之后,李振华负责二大队的工作,随部队转战各地,剿匪杀敌。同年5月,准旗人民政府成立,调任准格尔旗工委书记。1949年7月,扎萨克旗解放,伊东和伊西新街会师,李振华奉命来到新街,投入伊盟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。11月,伊盟自治区政务委员会成立,李振华任民政处长。中共伊盟盟委成立时,李振华先任执委,后于1951年6月任中共伊盟盟委副书记兼伊盟公署副盟长。

1952年下半年,李振华任中共伊盟盟委书记,主持全盟范围的民主改革,同时制定出发展农牧业生产、交通运输和文教卫生事业的政策和措施。他还亲自抓商业网点建立,创办西盟贸易公司,活跃牧区市场。

1955年,李振华调到内蒙古党委组织部任副部长。1960年5月调任呼伦贝尔盟(今呼伦贝尔市)第一书记。1963年10月,他再任内蒙古党委组织部副部长,1965年提为自治区党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。1966年,到北京参加华北局举办的“前门饭店会议”。会议结束回到呼和浩特,“文化大革命”开始,即被罢官免职,失去自由。1971年被赶到托克托县拖拉机修配厂翻砂车间“监督劳动”。1973年恢复工作,任自治区革委会政治部副主任,同年9月改任组织部部长。1975年1月6日,因病去世,终年55岁。